幾天前,本站作家KryStall撰寫了一篇文章、闡發Scott Boras(美國職棒掮客人界的Mike Trout)謝絕公民隊給其客戶Bryce Harper開出的十年三億美金合約的決定。在接頭這篇文章、和Harper的新約前,必需先廓清本文並無針對之意— 起首,我相稱賞識KryStall的NBA闡發文,文章內容、排版、闡發邏輯大部門都很到位;再者,嫌疑Harper的代價是否真的這麼高的克拉斯諾達爾球迷,不僅不但KryStall一人、甚最多到數不完(可能跟當初質疑大谷翔平沒法在MLB襲擊的人差不多)。但顯然,我並非個中一份子 — 題目已經經洩露了這個究竟 — 以是剛好想藉此機遇,論述Harper真實的代價高度、並接頭該篇文章的論點。讓咱們先從「與大同盟選手簽下長約是否為理智之舉」這件事談起。在他的文章中,Krystall舉出C.C. Sabathia、Mark Teixeira、Albert Pujols、D黑色五葉草 228avid Price、Clayton Kershaw、Jacoby Ellsbury這些最近幾年拿過長約、總金額也很偉大的球員當例子。很「偶合」地,這批選手全都有一個共通點:他們在合約末期的場上顯露、都明明跟著年齡而重大闌珊,遙遙不迭全盛時期的水準。究竟上,如許的闡述毫不只浮現在該篇文章中— 很多排斥以及球員簽長約的論點,都是確立在「合約末期他們全都邑變得又老又貴」、 「大合約經受的老化危害太高」……等邏輯上。成績來了:既然明星選手在合約末期註定變得又老又貴、尾大不失的概率極高,為什麼實踐上應當很精明、錙銖必較的大同盟球團,會掉臂所有地一而再、再而三以及明星選手簽下大長約?為什麼在天使被Pujols的十年nba實況約點火殆絕以後,Stanton、Price、Ellsbury等人照舊連續不斷地拿到肥約?為什麼洋基已往幾年被Teixeira、Sabathia等人的大合約卡得喘無非氣時,響尾蛇仍然用兩億美金簽下Zack Greinke、海員照樣給Robinson Cano十年240M、連洋基本人都持續簽Ellsbury、甚至是更貴的(175M)田中將大?年復一年,球迷永久都在喊「給長約危害高」、「長約後半段的投報率一定低得驚人」,但大同盟球隊好像永久沒法懂得這點、很「愚笨」地持續丟出一張又一張的長約。事實是MLB球團的精算功力不如一般民眾、仍是違後尚有別的緣故原由?我想一般正常的人,應當都邑選擇後者。實在緣故原由也沒這麼難明。在大同盟的市場生態裡,長約的架構實在一直都是「合約前段的價錢低於市場行情、後半段則是高於行情」,藉此殺青天平兩頭的均衡。沒錯,33歲的Harper可能再也打不出年薪35M的代價;但26~30歲的Harper領年薪35M,真的便是合理的待遇嗎?近來四年,他均勻每季的產能是5.2WAR — 也便是說,相較於隨處可見的免洗球員,他可以多替球隊奉獻5.2勝。我曾經在2017年春天寫過一篇研究,計算出MLB球隊在該年的自由市場上,均勻每購買一勝的價值約莫得花8~9M擺佈。就算這個數字不見得準確、可接收的算法也不會只有一種版本、大同盟球隊簽約時也紛歧建都只以勝場數當獨一規範;但很顯然,一位一年能繳出5WAR、並且直到2023年才滿30歲的選手(代表還有成漫空間),年薪只領30~40M一定是分歧理的。考量將來幾季的通膨、和Harper直到30歲前理應不會有嚴重闌珊的問題,他在合約前段的代價,可能很靠近每年45M、甚至50M的水平。但真的會有球隊樂意給他一張五年、250M的短約嗎?這張合約只包到Harper的30歲、齊全不消承當前面幾年的老衰期;然而,為何歷來沒有球星簽過如許的合約?理由很簡略:如許的合約對雙方都沒有利益 — 安納金 ptt球員沒法拿到生活前期的保證、而球隊則是年年被卡住50M的薪資空間,形成別的操作窒礙難行。在這類環境下,天然會有另一個更好、且勞資兩邊互惠的辦理方式:將合約年限拉長、下降合約藍球比分前段的高額薪資、行使合約前期來攤派。云云一來,簽下這位巨星的球隊,在該名球星的合約前幾年都可以多騰出數千萬的補強空間衝冠、而球員則是拿到職涯後段的保證。